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政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两规划两纲要”和省、市“两规划两方案”,法治政府建设取得良好进展。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1年我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我县获评全市法治建设绩效考核第二名,县司法局在2021年度县(市、区)政法机关群众安全感调查测评综合排名第一、工作目标考核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排名第二。花园镇、卫店镇被评为2016-2020年全省普法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王店镇新岗村、花园镇桃源社区、冯山社区顺利通过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验收,保留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县司法局副科级干部王行勇被评为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花园司法所长周文军荣获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称号。
(一)坚持高位推动,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县政府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印发《关于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法治建设“三项重点工作”整改方案工作的通知》,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县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提升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省、市法治建设系列会议精神,及时召开孝昌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项听取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完成情况、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强化统筹谋划。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做到法治政府建设与县政府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研究制定法治建设五年规划任务清单。编制《法治孝昌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孝昌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孝昌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及《孝昌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三是强化督察考核。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规范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将依法行政纳入2021年县级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对全县14个乡镇(区)、97个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全面督查,发放工作提示函87份,开展现场核实112余次,进行业务指导87次,督促整改问题217个,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坚持依法行政决策机制,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
1、大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抓手,以打造群众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坚持凝聚共识抓创建、紧盯难点抓创建、强化短板抓创建、突出整改抓创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坚持统筹谋划,抓点带面,把示范点建设作为创建工作的重要抓手,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重点,探索推进数据规范化标准化治理,进一步完善数据管理、治理、共享体系,精心打造了县反电信网络诈骗教育培训基地、智慧城管平台中心、行政复议室、花园镇冯山社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等创建示范点,在硬件建设和内容设计方面先行一步,力求快速建成有个性、有特色、可学习、可复制的示范点,起到了以示范带动一般、以重点推动全局的作用。截至目前,全县共有7个村(社区)被授予全国、省市民主法治示范(社区),2家县直单位被评为全省法治文化机关,花园广场被评为全省三星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1所学校和2家医院被评为全市法治建设示范单位。
2、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全面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将城区污水管网工程、金色农谷青少年实践教育基地、孝昌县粮食应急保障中心项目、华晨盛业·孝昌产业新城项目等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项目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相继开展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听证活动,保障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全年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事项108件,召开专家咨询论证会12场次,出具风险评估意见书8件,二是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及时公开信息,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共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参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视察活动15场次,收集意见建议36条。三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不断提高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今年来,共审查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协议书等各类文书110余份,未发现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文件和规定,为政府重大项目建设、重要合同、涉法事务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三)坚持突出重点,依法履行法治政府职能
1、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一是建立了政法系统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企业制度,增强政法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的主动性和针对性,提高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促进了全县经济超越发展。二是进一步“减证便民”。通过科学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规程、明确办理步骤及办理流程、修订完善办事指南,对实行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对申请人承诺已符合告知条件、标准、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法律责任的,不得再索要有关证明,切实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截至目前,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目录清单共涉及20家单位97项证明事项,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三是落实“店小二”专线服务工作机制。优化服务流程,实现专线受理与后台办理服务紧密衔接,确保企业群众咨询与诉求问题得到高效办理,实现专线电话接得快、分得准、办得实,打造各部门便捷、高效、规范、精准的企业群众服务“总客服”。四是用好问责“利剑”。县纪委监委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要工作强力推进,以开展“三为”专项行动为主抓手,绷紧纪法“高压线”,清除各类“污染源”,用好问责“利剑”,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实纪律作风保障。今年以来,共查处违规投标、制假售假、信用卡诈骗等方面破坏营商环境问题12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印发通报1期,通报典型案例4个。
2、市域社会治理深入推进。一是党建引领聚合力,深化“三治”融合。把党的领导贯穿市域社会治理全过程,积极探索基层党组织政治引领、组织引领、机制引领的途径和载体,实行书记抓、抓书记,统筹社会各方的资源力量,党员干部带头下沉一线,构建了公共服务圈、群众自治圈、社会共治圈,实现了市域社会治理的强大效能。二是整合资源建机制,实现“三不”目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推行“十分钟服务圈”和“民主评理说事会”工作机制,整合优化各类社会资源,加强治安联防联控,完善矛盾多元化解,推进服务重心下移,实现了“平安不出事”“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的“三不”目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2021年共疏导化解矛盾1896起,调解成功率98.7%。三是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投入50万元高标准完成行政复议接待室、听证室、阅卷室等办案场所建设,组建7人行政复议专业团队,为打造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提供了专业化、职业化的智力支持。2021年共登记行政复议类(含咨询)案件39件, 其中受理前化解23件,立案受理16件,已审结14件,没有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现象发生。四是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一直保持100%,2021年共代理县政府应诉案件39件,已审结33件。
3、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有力。一是将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纳入县政府重点工作“五化”管理项目大力推进,取得明显成效,全县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二是上级要求全面落实。截至目前,全县共计公示行政执法基本信息和动态信息条目11573 条;各行政执法部门采购执法装备307部,公安、税务、城管等重点部门配置装有监控的案件调查室、听证室、处理中心;全县现有法制审核人员412人,达到法制审核人员不低于执法人员5%的要求,执法部门中有32个单位设有专门的法制审核科室,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成立了法制审核委员会。组织全县执法单位参加行政执法证资格考试。全县14个乡镇(区)、38家行政执法单位共计1213名执法人员参加本次考试,规范执法证件管理,确保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落实。三是“两法衔接”逐步完善。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常态化沟通机制全面建立,“两法衔接”智能平台升级完善,目前数据已全部录入,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2件。
4、法治乡村建设全面加强。高度重视法治乡村建设,将其作为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任务,加强研究谋划,狠抓工作推进。一是做实规范涉农行政执法。持续规范涉农领域行政执法行为,配合推进农业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理顺执法主体资格,开展执法人员资格审核认定工作。通过案卷评查、网上检查、定期调度等方式,对农业领域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二是做实乡村社会治理创新。扎实推进网格化治理,全部配备网格化治理系统终端。积极推进县、乡两级综治中心实战化标准化建设,一站式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扎实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持续推进“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认真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一村(社区)一辅警”,实现了农村地区全覆盖,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更加完善。扎实开展涉法维稳和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常态化开展农村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三是做实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持续推进“五零”承诺服务模式,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2021年共培育“法律明白人”2198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20起。
5、“八五”普法全面推进。一是重点开展宪法、民法典普法宣传。印发《2021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关于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开展宪法、民法典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共开展宪法、民法典法治宣传20余次。二是全面启动“八五”普法。科学制定了“八五”普法规划,保障“八五”普法工作顺利实施。三是抓好关键少数,推进“三类”人群的法治教育。抓好以青少年为主的学校法治教育,以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为主的法宣在线学习,以村(居)“两委”干部为主的村(居)民法治教育,全县共有1201名国家公职人员参加湖北省法宣在线学习,参学率、参考率位居全市前列。四是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认真组织实施了年度普法责任制清单化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了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确保普法责任制落地见效。
二、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观念还不够强。近年来随着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入推进和各级行政机关法律知识培训力度的不断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明显增强,但个别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思想认识还存在误区,在落实依法行政的要求上打了折扣,存在行政执法行为不够规范、执法程序有所疏漏等问题。法律顾问、法制审核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
(二)行政执法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随着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实施,对行政执法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部分执法人员仍然沿用过去的执法观念与执法方式,不能适应当前行政执法工作实际;随着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执法重心向乡镇下沉,现有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难以满足新形势的需要,执法人员中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较少,能力水平与工作任务还有差距,具体工作开展中容易出现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三)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现行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制机制与当前工作需要还有一定差距,在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装备水平方面还存在短板,尚未建立统一、高效的县乡行政执法监督体系。
(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信访、调解、行政复议和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尚未建立,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主渠道作用未充分发挥,行政应诉责任体系未能有效运转,制约了社会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
三、2022年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体制。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统一部署、统筹考虑、同步推进,充分发挥各协调小组的协调作用,压实县政府各部门(单位)的主体责任,逐项研究、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二)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优化部门职责体系。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持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统筹结合,促进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加快提升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水平。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制发程序,加强起草单位与审核单位之间在报备、审核、反馈、纠正等方面的良性互动,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确保决策质量和效率。
(四)持续推动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统筹协调、规范保障、督促指导作用,基本建成县乡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建设。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和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围绕中心工作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宪法、党内法律法规、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学习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健全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的监督作用,实现个案监督纠错与倒逼依法行政的有机结合;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推动诉源治理。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
孝昌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