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孝昌县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
工作方案的通知
(孝昌金办函〔2023〕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现将《孝昌县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孝昌县金融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1日
孝昌县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228号)和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等单位《关于加快推进湖北省绿色金融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武银〔2020〕113号)等文件要求,推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工作,结合孝昌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绿色金融创新推动孝昌县发展为主线,深化绿色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有效发挥绿色金融对促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和绿色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积极作用。
二、工作目标
深入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在借鉴先进地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聚焦县域绿色金融政策推动力不足、绿色金融产品不多、绿色金融配套体系不够完善等问题,从制度设计入手,强化绿色金融产品供给和创新,不断夯实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大力推动绿色技术改造,构建一套具有孝昌特色的县域绿色金融发展体系,促进产业调整和结构升级,推动县域经济全面高质量发展并取得积极进展。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健全绿色金融体系。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绿色支行和绿色网点,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绿色项目、绿色企业加大支持力度。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市场化方式,利用绿色金融服务传统工业绿色化转型升级,减少对高污染、高能耗和产能过剩行业的信贷投放,重点支持生态文化旅游、生物医药、清洁能源、电子信息和新兴特色产业等绿色企业发展和绿色项目建设。
(二)夯实基础设施。根据《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做好绿色产业项目综合服务平台的推广及应用工作。加快绿色资源产权认定。将绿色农业、环保工业、生态旅游等绿色资产全部注入县投融资平台,争取成为孝感市甚至湖北省第一个“绿色产业化”县城试点。
(三)推动信贷创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推进绿色信贷流程优化,将绿色信贷要求嵌入信贷业务全流程。开展绿色信贷产品创新,积极运用应收账款、履约保函、知识产权、林权、股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未来收益权等抵质押方式,支持节能环保企业和项目融资。积极探索绿色租赁、互联网绿色金融等其他绿色金融产品,支持和鼓励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其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为绿色产业、企业、项目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
(四)强化综合监管。建立统一的绿色金融监管主体,创建系统监管体系,推行强制性信息披露机制,建立生态风险预警监控机制,做到风险监测常态化。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牵头,人民银行、银保监、县金融办以及各相关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绿色金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政银联动、统筹规划,协调推进绿色金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行孝昌县支行,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强化金融、财政和监管政策的配套支持,为绿色金融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用足用好中央、省、市、县面向金融机构的财税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金融机构发展。
(三)强化监督考核。各相关部门要将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绿色金融发展重点,分解落实工作推进任务。积极探索优化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着力提升绿色金融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