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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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3-01-01 浏览次数:1067 字体:[ ]

办公地址:孝昌县花园大道8号

联系方式:0712--4776178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负责人:万品华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办公室、信息股、建设工程项目交易股、政府采购项目交易股、市场股。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为进场交易的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分散采购项目)、国有产权交易(含政府特许经营权出让)、土地招拍挂以及其他公共资源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和相关服务。

(二)负责制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和运行规则并组织实施;向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协助调查。

(三)负责按照公共资源交易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对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以及列入省、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具备条件的项目办理项目登记手续,安排和确定交易场所。

(四)负责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各方主体信息库,收集、存储和发布交易信息,为交易各方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向社会提供有关企业资质、专业人员和项目相关信息的查询服务。

(五)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的存储共享、统计分析、综合利用和风险预警监测工作。

(六)负责依法依规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实施主体或者其委托的中介机构提供专家抽取服务,组织从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评审专家;协助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对评标专家进行现场考评。

(七)负责收集整理归档交易、服务电子及纸质文件资料和音像资料,并按规定期限保存,严格遵守保密工作规定,依法提供查询服务。

(八)负责依托省级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利用信息网络开展电子招标投标,实现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

(九)负责接受采购人委托,依法组织和实施对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委托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的采购工作。

(十)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