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县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孝昌县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全县各乡镇(区)、县政府各部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孝昌县门户网站(http://www.xiaochang.gov.cn/)查阅。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规范信息平台建设,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一)抓好信息公开发布。结合实际制定印发《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孝昌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就全县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各地各部门对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聚焦重点领域,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入推进决策执行服务、“三大攻坚战”、“放管服”改革、重点民生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等信息公开,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一是围绕职责分工,开设领导之窗,公开县领导姓名、职务、工作分工等信息;二是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公开全县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三是围绕财政预算、决算,各地各部门公开本年度财政预算情况及上一年度财政决算情况,并按照要求公开到具体栏目;四是围绕重点建设项目、公共资源管理、政府采购等内容,推进重点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五是围绕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重点民生领域,及时公开扶贫对象动态调整情况、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教育补贴、就业创业、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六是围绕应急管理,公开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工作措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要气象信息;七是围绕环保、公共卫生、食药品监管,公开水环境质量月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等信息;八是围绕人事信息,公开事业编人员招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等信息。
(二)抓好规范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使政府信息公开逐步程序化、规范化。一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统筹机制。印发年度工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目标考核,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统筹推进。二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先审核、后公开”等制度,由各地各单位具体人员上传,分管领导审核,实行层层把关,从源头管控信息公开工作的漏洞和风险。三是健全完善工作规范机制。严格落实《孝昌县政府信息公开标准文书》(孝昌政办函〔2017〕16号)文件要求,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根据省市统一部署,重新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在县门户网站上公开,进一步健全了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体系,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确保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三)抓好公开平台建设。一是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严格按照省市网站集约化建设统一标准,将孝昌县门户网站数据及网站页面全部迁移至孝感市集约化平台,实现市县两级政府网站统一集约、服务便捷高效,并对原有的县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版,重新设计开发网站首页及栏目,进一步完善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搜索、互动交流等功能。二是推进政务新媒体有序健康发展。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开展政务新媒体排查工作,对已开通的进行摸底备案,对“僵尸”政务新媒体及时关停;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制度,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提高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政民互动水平。三是推进信息公开联网平台建设。依托孝感市政府信息公开联网平台系统,严格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强化依申请公开信息数据分析研判,认真梳理依申请公开反映的政府部门行政决策、政策执行、行政许可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责任部门并督促整改,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提升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水平。
(四)抓好组织保障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县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严格按政府信息工作责任机制落实各地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队伍,明确专人专责,工作经费统一列入单位预算。二是做好职责移交工作。根据机构改革职责调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职责由以前的县电子政务办移交到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在改革期间,明确专人负责做好对接工作,确保工作有效衔接。三是加强培训交流。通过以会代训、业务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政务公开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增强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政务信息公开意识和专业水平。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和热点问题,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957条。
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县门户网站公开信息6835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687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2300条,通过广播、电视等其他方式公开信息135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指各行政机关印发的有正式文号的文件) | 5 | 5 | 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516 | +137 | 69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4180 | -852 | 38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2977 | -710 | 2180 |
行政强制 | 150 | -7 | 201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6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立项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已结项项目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2 | 2923.668万元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3件,答复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3件,网络申请42件、信函申请数1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方面信息,申请人类别主要为自然人。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3 | 0 | 0 | 0 | 0 | 0 | 4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2 | 0 | 0 | 0 | 0 | 0 | 3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3 | 0 | 0 | 0 | 0 | 0 | 3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43 | 0 | 0 | 0 | 0 | 0 | 4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无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2件,诉讼结果为一审结果维持,二审上诉中。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 | 2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一般工作动态公开的多,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和深入。二是部门和乡镇围绕重点领域、群众关心的热点工作,在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方面主动意识不强烈,与公众的互动交流能力有待加强。三是政务公开考核和监督评议等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
(二)下一步改进情况。一是以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为抓手,强化组织保障,细化工作措施,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对涉及改善民生、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政策解读。二是以深入推进载体建设为抓手,持续做好县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和后续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县门户网站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于一体的政务公开主渠道作用。同时立足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政务客户端等政府信息公开自有平台基础,加强与宣传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通过主动提供新闻素材、畅通采访渠道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三是以深入开展业务培训为抓手,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业务骨干交流、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意识、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四是以深入推进考评奖惩为抓手,健全完善政务公开考核评价机制,增强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性和针对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