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财政信息,根据《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特编制《孝昌县财政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适时更新,在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aochang.gov.cn)上予以发布。需要获得孝昌县财政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孝昌县财政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或县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孝昌县平安大道67号,县财政局办公室)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县政府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孝昌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xiaochang.gov.cn ;
2、本机关还将采用简报、媒体、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负责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部门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孝昌县财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孝感市孝昌县平安大道67号办公楼二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0712-4761295
传真:0712-4761922
邮政编码:432900
电子邮箱:xcxzwgk@xiaochang.gov.cn
(二)公开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部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确定的受理点领取,也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网址为http://www.xiaochang.gov.cn。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也可采用邮寄、传真、当场申请等方式向受理机关提出。
2、申请处理
<1>审查。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
<2>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及时登记并出具回执。
<3>答复。受理机关将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根据情况做出答复。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受理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受理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受理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4>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6>收费。《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本机关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湖北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三、申请监督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受理机关投诉,也可以向县监察局投诉(投诉电话:4761615),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