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特编制《孝昌县公安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适时更新,在县政府网站上予以发布。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我单位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包括本部门主动公开的部门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部门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孝昌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xiaochang.gov.cn/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部门信息将及时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迟于信息生成后15日。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本局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1、本局信息公开申请自2017年1月1日(重新更新)起正式受理。受理机构分别为:
孝昌县公安局办公室受理
办公地址:孝昌县平安大道2号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712)4824507
传真号码:(0712)4895814
邮政编码:432900
电子邮箱:xcxzwgk@xiaochang.gov.cn
2、本部门信息公开申请由本单位受理,申请人可在我单位门户网站查阅受理申请的具体办法。
(二)公开程序
1、提出申请
向本局提出申请的,填写《孝昌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1)。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确定的受理点领取,也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也可采用邮寄、传真、当场申请等方式向受理机关提出。
2、申请处理
<1>审查。受理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
<2>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及时登记并出具回执。
<3>答复。受理机关将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根据情况做出书面答复。如果属于受理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受理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受理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受理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3、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三、申请监督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分别向受理机关投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可以向县政府办公室投拆(投诉电话:4765946);涉及县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的投诉,请查阅县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指南。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关违反《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