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县人民政府-观音湖管委会

政府信息公开

观音湖管委会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24-01-23 字体:[ ]

为更好地开展观音湖管委会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管委会信息,根据《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特编制《观音湖管委会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适时更新,在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xiaochang.gov.cn)上予以发布。需要获得观音湖管委会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观音湖管委会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包括管委会主动公开的信息和管委会各部门主动公开的信息。
      观音湖管委会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观音湖管委会信息公开目录》(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
     观音湖管委会各部门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各单位编制的《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观音湖管委会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孝昌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xiaochang.gov.cn;
      2、观音湖管委会及管委会部门新闻发布会、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观音湖管委会信息将及时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迟于信息生成后15日。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观音湖管委会及县政府各部门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相应的机关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观音湖管委会及管委会各部门信息公开申请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受理机构分别为:
      1、观音湖管委会信息公开申请由观音湖管委会办公室受理。
      办公地址:孝昌县观音湖管委会党政办公室211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 8:30--12:00    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0712)4856368
      邮政编码:   432900
      电子邮箱: xcxzwgk@xiaochang.gov.cn。
      2、观音湖管委会各部门信息公开申请由观音湖管委会各部门分别受理,申请人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查阅观音湖管委会各部门受理申请的具体办法,或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页中“依申请公开”栏目向相关部门进行申请。
      (二)公开程序
      1、提出申请
    向观音湖管委会提出申请的,填写《观音湖管委会信息公开申请表》。向管委会各部门提出申请的,填写《XXX办、所、站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也可采用邮寄、传真、当场申请等方式向受理机关提出。
      2、申请处理
      <1>审查。受理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
      <2>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及时登记并出具回执。
      <3>答复。受理机关将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根据情况做出书面答复。如果属于受理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受理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受理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受理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申请监督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分别向受理机关投诉。涉及观音湖管委会信息公开的投诉,可以向管委会办公室投诉(投诉电话:4856368),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涉及管委会部门信息公开的投诉,请查阅观音湖管委会部门信息公开指南。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关违反《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孝昌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