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特编制《孝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本《指南》适时更新,在孝昌县门户网站(http://www.xiaochang.gov.cn/)上予以发布。需要获得孝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包括:
1、县市场监督管理的职能、职责和法定权限,联系方式;
2、内设各处室(分局)、局属各单位的设置及职责,联系方式;
3、市场监督管理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4、涉及市场监督管理职能的各类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数量、办理程序和期限,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性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申请材料目录和申请书格式文本等;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孝昌县政府门户网站;
2.报刊、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
3.现场查阅;
4.其他方式。
(三)公开时限。
属于本局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本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孝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孝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孝昌县平安路69号;
联系电话:0712-4761040;
传真号码:0712-4761040;
邮政编码:432900;
电子邮箱:xcxzwgk@xiaochang.gov.cn。
(二)公开程序。
1.提出申请。
向本局提出申请的,填写《孝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申请表可在孝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领取,也可在孝昌县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可到孝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需要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2.申请处理。
(1)审查。本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
(2)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及时受理登记。
(3)答复。本局将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根据情况做出书面答复,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审批可延长20个工作日。
如果属于本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受理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属于国家机密的;
(2)属于企业、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企业、个人造成不当侵害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三、申请监督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本局监察室投诉。
监督电话:0712-4772335;
邮政编码:432900;
办公地址:孝昌县平安路69号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违反《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