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孝昌县水利和湖泊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供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阅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孝昌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专栏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机关查阅。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适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部门信息。
(二)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孝昌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ochang.gov.cn/c/xcxslhhbj/
(三)公开时限。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二)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名称:孝昌县水利和湖泊局
办公地址:孝昌县北京路313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0712-4761787
邮箱:xcxzwgk@xiaochang.gov.cn
负责人姓名:黄俊元
(三)公开程序。包括提出申请、申请方式、申请处理。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孝昌人民政府网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孝昌人民政府网上下载《申请表》填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申诉监督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712-4761787,地址:孝昌县北京路313号,邮编:4329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