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公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编制《孝昌县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并将根据工作需要和情况变化适时更新调整。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孝昌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上述主动公开的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孝昌网 (www.xiaochang.gov.cn/)或相关政务媒体等途径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 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由县民政局办公室受理。
(一)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孝昌县卫生健康局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现场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书;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孝昌网“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根据要求填写后通过系统提交;
4.传真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传真页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二)公开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申请领取或自行下载电子版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核,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可以要求申请人补正相关信息。
(2)本机关办理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提前告知申请人。
(3)本机关办理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如需征求第三方或者其他机关意见,征求意见期间不计入答复期限。
(4)本机关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可能危及政府信息载体安全或者公开成本过高的,可以通过电子数据以及其他适当形式提供,或者安排申请人查阅、抄录相关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3.申请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本机关依据《条例》及本《指南》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孝昌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是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孝昌县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孝昌县鸿翔路卫生健康局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0712-4777228
传真号码:0712-4771322
邮政编码:432900
电子邮箱:xcxzwgk@xiaochang.gov.cn
孝昌县卫生健康局投诉举报电话:
(工作日:0712-4777228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地址:孝昌县卫生健康局一楼
网上投诉渠道:xcxwsjk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