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村住房安全,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工作,我县危房改造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住建局始终将危房改造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严把宣传关、摸底关、审查关、施工关、质监关和资金发放关,确保政策全部落实到位,从根本上改善了我县农村低收人群体等重点对象的居住条件。现将2024年危房改造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各乡镇(区)对低收入群体动态新增危房进行摸排,共申报危房改造需求95户,县危改办及时联系第三方鉴定公司联合各乡镇(区)对申报危改对象住房进行核实、鉴定,最终确定71户唯一住房为危房(其中:C级28户、D级43户),应纳入今年农村危房改造。截止目前,71户已全部竣工并通过验收,共发放补助资金169万元。截止目前,我县危房改造计划已全部完成,竣工率100%、验收率100%、资金拨付率100%、信息录入率100%。
二、工作落实情况
(一)制定工作方案。为切实保障农村低收人群体住房安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根据省住建厅、财政厅、民政厅、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建文〔2021〕12号文件精神,按照精准扶贫“四个不摘”工作要求,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制定下发了《孝昌县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了基本原则、对象认定、申请程序、目标任务、补助标准等具体工作内容,用以指导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巩固拓展我县脱贫攻坚危房改造成果。
(二)建立动态监测巡查机制。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湖北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制定了《孝昌县农村房屋安全巡查和动态管理制度》,按照“农户日常自查、镇村定期排查、县级随机抽查”巡查要求,村级每季度对辖区内低收入群体住房进行安全巡查,对排查出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唯一住房为危房的,全部纳入危房改造计划,确保不漏一户,应改尽改。截止目前,各镇村已按要求每季度对辖区内低收入群体住房进行排查,共排查出疑似危房95户,县危改办及时联系第三方鉴定公司联合各乡镇(区)对排查出疑似危房进行核实、鉴定,最终确定71户唯一住房为危房,应纳入今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
(三)做实危房鉴定工作。按照省住建厅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户申请、村公示、乡审核、县审批”的工作流程,认真做好危改对象的危房等级鉴定工作。我们采取“住建专班人员+聘请第三方鉴定机构”的办法,分年度对危改对象,进行了危改前的危房等级鉴定工作,进一步提高和规范了落实低收入群体危改政策的精准度。
(四)全面完成改造任务。经各乡镇(区)对低收入群体动态新增危房进行摸排,共申报危房改造需求95户,县危改办及时联系第三方鉴定公司联合各乡镇(区)对申报危改对象住房进行核实、鉴定,最终确定71户唯一住房为危房(其中:C级28户、D级43户),应纳入今年农村危房改造。截止目前,71户已全部竣工并通过验收,共发放补助资金169万元。
三、工作成效
保障农村住房安全,是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中的重要工作,住建局作为危房改造工作职能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将危房改造作为推进脱贫攻坚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严把宣传关、摸底关、审查关、施工关、质监关和资金发放关。截止目前,我县危房改造计划已全部完成,竣工率100%、验收率100%、资金拨付率100%、信息录入率100%,确保政策全部落实到位,从根本上改善了我县农村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条件。
四、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们严格按照省厅文件要求,对我县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进行了全覆盖的排查,对排查出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唯一住房为危房的,全部纳入危房改造计划,做到了不漏一户,应改尽改。但“六类重点对象”之外唯一住房为危房的则不能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
五、2025年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宣传。继续采取不同形式,不定期组织开展危房改造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住房保障目标,更有效地保障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的住房安全,提高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的幸福感和满意率。
二是定期巡查。要求各乡镇要加大专班力量,按照“农户日常自查、镇村定期排查、县级随机抽查”巡查要求,对辖区内所有房屋进行巡查,对排查出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唯一住房为危房的,全部纳入危房改造计划,确保不漏一户,应改尽改。
三是信息录入。信息录入和档案建立直接反映危房改造工作进度和质量,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县危改办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区)落实一户一档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信息采集要按照新版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与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相对应,将核实的安全状况、保障方式、认定结果录入新信息系统。
孝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