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安排部署,为深入推进教育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现将“校园餐”等有关问题专项整治问题受理方式予以公布,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一、受理对象和范围
受理对象:全县所有中小学(含公办和民办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特殊学校)。
受理范围:中小学“校园餐”、校服购置、保险购买、教辅材料征订、“择校费”、教学设备采购、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管理等7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校园餐”方面。持续整治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深入纠治截留挪用膳食经费、校园食材采购谋私贪腐、食品卫生不达标、违规遴选食品委托经营方及校外集中供餐单位等问题。严肃查处截留挪用营养膳食补助和学生伙食费、插手“校园餐”项目谋私贪腐、责任空转引发安全风险等违纪违法行为。
2.校服购置方面。重点整治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师违规干预插手、参与或指定特定“关系人”参与校服采购;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校服;代校服供应企业收取校服费等问题。严肃查处以权谋私、暗箱操作、收取回扣、提成以及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行为。
3.保险购买方面。重点整治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学校和教师违规干预插手学生保险、参与保险经营、强制学生购买商业保险,在保险机构报销费用、领取报酬等问题。严肃查处违规牟利、以权谋私、收受回扣、搞利益勾兑等违纪违法行为。
4.教辅材料征订方面。重点整治在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外违规推荐、征订或代购教辅材料;违反政策征订教辅材料;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指定教辅材料等问题。严肃查处违规牟利、收取回扣、设租寻租、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行为。
5.“择校费”方面。重点整治中小学校借“择校”名义设立收费项目,违规参与或指定中介机构、不法个人收取“择校费”,利用“择校费”私设“小金库”等问题。严肃查处有关单位和个人滥用职权、违规操作、利益输送、借“择校”贪污受贿等违纪违法行为。
6.教学设备采购方面。重点整治教学设备采购领域违规插手干预招投标等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聚焦采购方式和程序违反相关规定、采购过程存在权钱交易等问题。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未按规定编制采购预算、未履行验收程序。通过关联企业进行围标串标,未按规定进行资产登记入账。严肃查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违规操作、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行为。
7.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管理方面。重点整治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等资金项目工程建设领域违规插手干预招投标等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聚焦违规确定项目、违规确定施工单位、人为拆分项目规避招标或暗箱操作、质量监管不到位、举债建设、对专项资金监管不力,违规挤占挪用、套取、滞留、拨付项目资金,违规支付、套取项目资金,资产不入账等问题。特别是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挤占挪用资金、漠视侵害学生利益、搞形象工程等违纪违规问题。
二、受理途径
1.来电举报。举报电话:0712-4761060(孝昌县教育局信访接待室)、0712-4763370(孝昌县教育局党群股)。
2.来信举报。举报邮箱:xcjydqg@163.com
来信请寄地址:孝昌县花园镇建设路2号(县教育局201办公室),邮编432900。(为确保相关问题得到有效记录,请详细说明有关情况,并附佐证资料:如票据、录音、图片、视频等)。
3.来访举报。来访地址:孝昌县花园镇建设路2号县教育局机关大门口信访接待室。
三、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来电来访举报为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来信举报可随时进行。
四、注意事项
1.鼓励实名举报,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2.反映人应该遵守国家法律,客观真实反映问题,尽可能提供具体线索(如时间、地点、对象、反映事由、被举报人信息、相关证据,填写“校园餐”等有关方面情况反映表);恶意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3.对举报的问题,我们将严格依照规定流程,认真受理举报,组织工作专班进行逐一核实;对查证属实的线索,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4.对反映人提供的具体问题线索一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我县有奖举报奖励机制给予举报人适当的物质奖励。
欢迎广大师生、家长和群众积极参与监督,按照受理范围如实提供问题线索,我们将优先核查实名举报且线索明确的问题,对涉及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共同维护教育领域的清风正气。
特此公告。
孝昌县教育系统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
和腐败问题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5年5月26日
“校园餐”等有关方面情况反映表
*被举报对象名称 | 请在此栏填写被举报单位(个人)名称比如“孝昌县某某学校后勤管理人员张三” |
*请简要描述您要举报的主要内容 | (时间、地点、被反映人、主要事项) |
*反映问题的类别 | 选择下面的某一项或者某几项 (1.“校园餐”;2.校服购置;3.保险购买;4.教辅材料征订;5.“择校费”;6.教学设备采购;7.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管理) |
反映人(单位) | 请在此栏填写举报人(单位)姓名 |
*您的身份 | 选择“学生”“学生家长”“学校教职工”“普通群众”“其他人员” |
您的联系电话 | |
*附件(佐证资料) | (可单独另附材料) |
填表说明:为了方便您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记录、及时核查反馈,上述表格中标注*号为必填内容;为了便于反馈核查办理结果,建议您反映情况的时候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感谢您的参与和监督!